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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学党史,悟思想”小课堂第一期——陈云对家人实行“三不准”

时间:2021/3/12 13:32:50  来源:新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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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网吉林徐(图文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当下的一些贪腐案例显示,不少贪官背后有个贪婪的老婆,或者坑爹的子女。  

如何避免权力滥用在亲属身上?共和国早期领导人之一的陈云,对家人实行“三不准”的故事,给所有领导干部做了生动的表率。  

早在解放战争时期,陈云就向亲属子女提出了极为严格的“约法三章”:第一,不准搭乘他使用的小汽车;第二,不准接触他看的文件;第三,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

对于陈云的“三不准”要求,他的亲属子女几十年如一日,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  

新中国成立初期,陈云的爱人于若木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上下班和陈云走的是同一路线,尽管顺路,但她一直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从没有搭乘过陈云的小汽车。 

他的女儿陈伟华在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后,从农村考进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国家人事部工作。  

考虑到教学一线教师紧缺,她在陈云的鼓励下毅然放弃了国家机关的工作岗位,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当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直至退休。陈伟华弃政从教的事迹成为当时教育界的美谈,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陈云被下放到江西时,在那里待了2年7个月,一家7口人分散于全国各地,后来他的大女儿曾到江西照顾他的生活10个月。陈云对大女儿说,“你在我这儿10个月,没有给国家干事,是为了照顾我,你不能拿国家的工资”。陈云的大女儿听后,赶紧把这10个月的工资全部退给了单位。

陈云对家人实行“三不准”的故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老一辈革命家高风亮节、大公无私的精神,从自身做起,从小事管起,方能洁身自好、廉洁奉公。供稿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审核:薛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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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中宣部老干部局书记﹑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会员,支持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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