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3/12 8:43:3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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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AI)的内容生成能力爆发式提升,给文艺创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之时,也对传统创作的伦理规范构成了巨大挑战。AI技术的快速迭代一方面对文艺创作的“人文底线”造成了冲击,引发署名权归属、原创性认定、版权争议、文化价值判断等问题,另一方面也加剧了“文化快餐化”的风险,使创作沦为单纯的技术输出而丧失了人性的温度。
有鉴于于此,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知联会副会长冉冉表示,应探索制定文艺创作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伦理规范,让AI协助式创作发挥更多创新性可能的同时,坚守相应的人文底线,促进文艺市场健康发展。
冉冉建议,应统筹联合国家相关部门与社会力量,共同商讨制定《文艺创作AI技术应用伦理规范》,明确要求AI生成内容呈现相关标识,并在AI艺术平台增加“AI生成”强制标注功能。此外,应规定相关作品不得以人类作者单独署名,明确界定AI技术在文艺创作中的应用范围,完善处罚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追责。
在教育领域,冉冉建议在部分重点高校的艺术类专业试点“人机协作创作”学分课程,教授AI技术基本原理、AI文艺创作、AI伦理规范等内容,鼓励高校与AI技术企业合建“人机协作创作实验室”,形成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模式。
针对文艺创作领域AI生成内容的版权争议,冉冉建议完善文艺创作的版权保护机制,制定明确的版权归属规则,敦促相关企业建立完善的版权认证和保护机制。在AI应用伦理监管方面,则应广揽文艺界、科技界、法律界的专家,成立人工智能应用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文艺创作领域AI技术应用的现状评估和伦理监管,并畅通开放、透明的社会监督途径,形成体系化的协同监管机制。
主编:薛钦泽
审核:薛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