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承 | 滚动 | 专题 | 特稿 | 头条 | 热点 | 人物 | 资讯 | 娱乐 | 传媒 | 教育 | 书画 | 房产 | 旅游 | 地方 | 健康 | 民生 | 公益 | 汽车 | 红色

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受贿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

时间:2020/6/20 8:32:50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人民网北京6月19日电 据郴州中院微博消息,2020年6月19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原会长魏传忠受贿案,对被告人魏传忠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魏传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魏传忠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及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标及学会任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237344亿元。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魏传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魏传忠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郴州中院微博截图

(责编:杨光宇、刘军涛)

审核:薛成毅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关注新文网

  • 新文网编辑
    薛成毅


业务指导:中宣部老干部局书记﹑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会员,支持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
有新文网水印的稿件,版权均属新文网所有,允许他人转载,使用须注明“来源:“新文网”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稿邮箱:china_xww@163.com
互联网反网络不良信息自律公约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新文网版权所有,是带有新文网LOGO水印文章
Copyright 2019 https://www.xww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