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4/21 21:23:31 来源:新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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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网-吉林4月21日电(图文/刘蕾)一年之计在于春,又到了一年春耕时,法小虎【民法典普法】专栏,定期会推送普法小知识,为您的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汪小鹿:“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在我们村拥有承包地,我可以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村民林小兔吗?”
法小虎:“在与林小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汪小鹿是可以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小兔的,转让后小鹿对该土地不再享有权利,小兔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否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征得发包方的同意。
2、转让方为承包方,受让方(买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
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意味着承包方将土地承包合同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移给受让方,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终止了。
需要注意的是,承包人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对于已经转让的,不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受让方都应与发包人确立新的承包关系。供稿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审核:薛成毅